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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報名 -- 填寫評選評審表
請就下列檢核項目在 □ 中打 V,符合一校一特色、一生一專長及一個都不少,始符合教育111標竿學校評選之條件。
評審項目與指標
一校一特色
以下指標皆須符合,始符合一校一特色。
1. 特色項目明確且具有豐富的內容。
2. 特色內容具有教育意義和學習效果。
3. 特色內容能展現獨特、創新和精緻。
4. 特色發展有周詳規劃且能普遍參與。
5. 特色發展能融入學校整體課程而具有永續性。
6. 特色發展能形塑學校品牌且為親師生認同。
7. 與前次評選(認證)通過相同之特色有創新精進作法與成效,或不適用。
「前次通過年度及學校特色與主題 (不適用則填無) 」
一生一專長
以下指標皆須符合,始符合一生一專長。
1. 規劃並落實藝術或運動之多元教育活動。
(1) 學校具體規劃相關教育活動,並列入課程(含課外及團體活動)
中實施。
(2) 學校推動一生一專長檢核辦法的範圍、方式、步驟及有關措施,
有明確的敘述。
2. 具有檢核標準之藝術或運動專長項目至少5項。
(1) 學生能完整的表現出習得的藝術或運動成果。
(2) 有學習護照的學習成果記載。
3. 檢核標準有進階之設計並有具體之實施機制。
(1) 學生專長標準應具有年級的進階性。
(2) 學生藝術或運動專長能隨年級精進。
4. 學生擁有至少1項藝術或運動專長。
(1) 全校(評選當年度的國小4到6年級;國中8-9年級;
高中職11-12年級)80%以上的學生,至少有1項藝術或運動專長,或多元專長表現。
(2) 學生自選或自行習得之藝術或運動之專長,亦得採計。
一個都不少
以下指標皆須符合,始符合一個都不少。
1. 建置弱勢學生支持機制,確保其安心就學。
2. 關注中輟或中離學生積極復學輔導機制且有完整的追蹤輔導紀錄。
3. 學校能以正向輔導與管教方式來施教。
4. 建置學習落後學生學習支持系統。
5. 建置適應困難學生輔導諮商支持系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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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審結果公告
複審階段
複審結果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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